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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須知
  1. 依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國內消費者享有貨到七日鑑賞猶豫期的權益(非試用)。提醒您七日鑑賞期並非試用期,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,請勿拆開使用,並於到貨七日內通知客服辦理退/換貨事宜。

  2. 保固說明(瑕疵品),請於收到商品七日內,發信到客服信箱或是私訊FB粉絲團說明原因,並將商品寄回;待收到商品後,會立即替您補寄全新的商品。

  3. 如遇商品與原訂商品不符或外觀破損有瑕疵,請勿拆開使用,貨到七日內發信到客服信箱或是私訊FB粉絲團辦理退/換事宜。

  4. 換貨商品需保持商品本身完整性及包裝並連同發票寄回,包含購買商品本身、吊牌、外盒、內外包裝、紙箱、贈品等包裝皆需保持完整全新未使用方可申請退貨。

  5. 辦理退/換貨時,除了瑕疵商品外,若商品有下列情形者,將影響退貨權利或需負擔毀壞之費用:
    - 在不影響檢查品情形下,將商品包裝毀損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
    - 已非全新狀態 (拆封或外觀有刮痕、破損、受潮等)
    - 沒有完整包裝 (包含商品、附件、外盒、保護袋、配件紙箱、隨貨文件、贈品等)
    - 有不可清除的髒污或痕跡

  6. 若您使用ATM轉帳,本公司在確認商品驗退無誤後,將於10個工作天(不含例假日)將款項轉匯入購買會員銀行帳戶中。

客服信箱:legreenofficial@gmail.com